(1)诊断新生儿乙肝病毒宫内感染的必备条件:1.新生儿出生时外周血乙 肝表面抗原阳性和乙 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阳性;2.出生后1-3个月复查乙 肝表面抗原持续阳性。
(2)诊断乙肝病毒宫内感染的参考条件:1.给新生儿用乙 肝免疫球蛋白和(或)乙 肝疫苗阻断无效;2.新生儿出生后乙 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演变为乙 肝病毒携带者。
(3)诊断宫内感染的注意事项:1.脐血乙 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不能代表乙 肝病毒宫内感染。因为脐血乙 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与母血渗漏及分娩时第一产程持续时间有关。第一产程持续1-5小时脐血阳性率为50%;16-20小时阳性率达66.7%。2.新生儿出生后,外周血乙 肝病毒核心抗体免疫球蛋白M阳性要考虑到宫内感染的可能。但胎儿免疫系统尚未未成熟,感染乙 肝病毒后对乙 肝病毒核心抗体的免疫应答常呈低反应或无反应状态,所以绝大多数婴儿乙 肝病毒核心抗体免疫球蛋白M为阴性,即使宫内感染,此指标也不一定呈阳性。3.母体的乙 肝病毒核心抗体能抑制胎儿乙 肝病毒核心抗原的表达和病毒的复制。有人认为,宫内感染的胎儿,可从母体被动获得乙 肝病毒核心抗体免疫球蛋白G,这种抗体可抑制胎儿肝内乙 肝病毒的复制和向其他肝细胞扩散释放。这种抗体的调控作用一直能维持到胎儿出生后,滴度下降时,乙 肝病毒的复制才重新活跃(此时肝脏相对成熟),乙 肝病毒的标志才能表达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