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控制和消灭传染原
狂犬是人类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。因此,对犬进行免疫、捕杀狂犬、野犬,是狂犬病的最有效措施。在狂犬病流行区内应在最短时间人至少对805以上的犬进行免疫,患狂犬病的猫也是传染源之一,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对猫进行免疫。凡是发现患狂犬病的动物,都应立即捕杀。对患狂犬病动物尸体应焚烧或远离水源深埋(2米以下),不得剥皮和食肉。
二、伤口处理
对伤口应立即用20%肥皂水或1%新洁尔彻底冲洗,然后用70%的酒精和碘酊擦几次。如有免疫血清,可注入伤口底部及四周。除非伤及大血管需要紧急止血外,可不缝合或包扎伤口。
三、接种狂犬疫苗和应用抗血清
我国目前使用的是地鼠肾细胞培养疫苗,咬伤者于0、3、7、14、30天各注射一支(2ml),严重咬伤者(指头、面、颈或多处被咬伤),在全程五针后的第10天和第20天时再各注射一支,疫苗注射于臀部肌肉。
抗狂犬病血清的应用:对咬伤严重或伤口距头较近(如胸、面、上肢等部位),为防止在短期内(疫苗未起保护作用前)发病,必须使用抗狂犬病血清。注射方法:按每公斤体重0.5-1.5ml计算,分次肌肉注射,在72小时内注射完毕。也可在伤口周围作浸润注射。抗血清注射前必须进行过敏试验,阴性者可立即应用,阳性者要进行脱敏处理后方可注射。过敏试验:用生理盐水将血清稀释10倍,注射0.1ml于前臂掌侧皮内,观察30分钟,出现红疹或丘疹则为阳性,应脱敏。脱敏方法:将10倍稀释的抗血清,按0.2ml注射数次,每次观察10-30分钟,若无气喘,脉搏加快或紫绀等现象,可酌情增加注射量。三次无反应,即可全量注射。
咬伤前的预防免疫措施:对兽医、畜牧、饲养、屠宰、皮革加工人员及狂犬病毒实验室工作人员、疫苗生产人员,均宜预防注射,即用组织培养佐剂疫苗,隔月注射一针,共注射3针,每隔1-3年加强一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