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往治疗梅毒主要是用砷剂、铋剂,在晚期梅毒还加用碘剂,以防止治疗矛盾的发生。目前主要是用抗生素。抗生素中主要是青霉素,药源丰富,用药时间短,而且疗效可靠,易为患者接受。砷、铋已弃而不用。
治疗目的
⑴ 对早期传染性病毒(一、二期显发及复发梅毒)的治疗,主要尽快控制传染,并可使症状尽快消失,血清阴转,以达到治愈目的,并可预防复发和防止晚期梅毒的发生。
⑵ 对晚期梅毒的治疗,主要是减轻和控制晚期梅毒的症状,尽量减少破坏性,尽可能恢复各受累器官的功能,防止心血管和神经系统梅毒的发生,不一定要求血清阴转。
⑶ 对早期胎传梅毒(先天性梅毒)的治疗,主要是促进损害愈合,症状消失。如梅毒儿内脏损害严重时,首先要立足挽救患儿的生命,应谨慎地进行治疗,避免吉─赫反应的发生。
⑷ 对晚期胎传梅毒的治疗,主要是要求损害愈合,防止新损害的发生,不要求血清阴转。
⑸ 对妊娠梅毒的治疗,在妊娠早期是使胎儿免受感染;妊娠晚期的治疗是使感染的胎儿在分娩前治愈,同时也治愈孕妇。
⑹ 对各类潜伏梅毒的治疗主要是预防各期梅毒的复发,治疗要充足,对晚期潜伏梅毒,不一定要求血清阴转,但血清持续阳性时应做脑脊液检查,以除外无症状性神经梅毒。 7.对心血管梅毒、神经梅毒和各种内脏梅毒的驱梅治疗要慎重,先纠正各器官的功能,然后进行驱梅治疗,以防止引起重要脏器的严重功能障碍。